国际政治前沿: |
| 公益政治是人类社会最崇高的也是最高权利政治,即科学政治,必将取代任何个人权利政治、集团权利政治、自由主义政治和形形色色的机会主义政治,是人类摆脱愚昧、奴役、压迫,平等自由、持久和平的必要条件。 |
| 在暴力政治之下,人类是容易驯化的两足动物,没有尊严、自由和博爱可言。 |
| 我在泰国旅游时,听说泰国有一种利用儿童进行黑社会活动的组织,就是利用毒品。我们仔细分析任何政治形式之下的人类活动也不是在金钱的诱惑下的各种肮脏勾当!? |
| 在公益政治高尚的概念之下,任何利用权利政治所获得的个人消费不成比例的财富都是非法所得。-寒政 |
| 这里所说的权利即是个人权利,公益即公共利益。 |
| 保护个人权利,促进公共利益,在任何时候都是政治的基本任务之一。个人权利与公共利益既有一致的和相容的方面,但也经常处于矛盾和排斥之中,协调个人权利与公共利益的关系因而成为一种重要的政治活动。从理论上说,既保护个人权利,又促进公共利益,当然是最佳的理想;但当两者处于不相容性状态时,实际的选择往往是排他性的:要么优先考虑个人权利,要么优先考虑公共利益。当代政治哲学中影响最深刻的一场争论,即以约翰·罗尔斯(John Rawls)、罗纳德·德沃金(Ronald Dworkin)和罗伯特·诺齐克(Robert Nozick)等人为代表的自由主义(Liberalism)与以迈克·桑德尔(Michael J. Sandel)、阿拉斯达尔·麦金太尔(Alasdair MacIntyre)、查理斯·泰勒(Charles Taylor)和迈克尔·华尔采(Michael Walzer)等人为代表的社群主义(Communitarianism)之争实源于此。 |
| 一位政治学家这样说,70年代政治哲学的主要话题是自由主义者的社会正义;80年代政治哲学的主要话题则是社群主义者的社群;到了90年代。社会正义和社群两者则同样成为政治哲学的主要话题。无论在方法论领域还是在规范理论领域,自由主义与社群主义都形成了当代西方政治哲学两足鼎立的局面。自由主义与社群主义赖以争论的核心问题便是个人权利与公共利益的关系问题。自由主义者认为自我优先于其目的。而当自我的认同与自我所拥有的目的与利益毫无关系时,自我才能把自己看作是自由的、独立的和有选择能力的。换言之,只要自我优先于其目的,也只有当自我优先其目的时,权利便优先于善。 |
| 按照自由主义者的这种思维逻辑,权利在以下两种意义上优先于善: |
| 第一,权利优先意味着不能因普遍的善而牺牲个人权利; |
| 第二,界定这些权利的正义原则不能建立在任何特定的善良生活观之上。 |
| 与此相反,社群主义者认为,自我不能优先其目的和价值,而是目的和价值优先于自我并规定自我。因此,不是正义优先于善,而是善优先正义。正义原则是用以规范个人平等选择的权利的,它属于权利的范畴。所以,说善优先于正义,也就是说善优先于权利。 用桑德尔的话来说就是:那种认为权利优先于善的主张从根本上说是错误的。 |
| 正确的观点应当是,权利以及界定权利的正义原则都必须建立在普遍的善之上,善优先于权利和正义原则。这是因为, |
| 1)把政治建立在权利之上意味着相信正义对于我们的所有特殊目的,我们对善的感知(our conception of the good),都应当具有绝对的优先性。 |
| 2)接受正义优先于我们对善的感知意味着相信我们的认同可以先于善而确立。否则,我们对善的感知会进入我们对正义的感知。 |
| 3)由于我们的认同是由我们对善的感知构成的,所以正义不可能具有优先性。据此,桑德尔建议,人们应当放弃"权利的政治学",而建立"公益的政治学"。 |
| 自由主义者所说的权利,主要是指个人的私人权利,而社群主义者所说的普遍的善,在现实的社会生活中的物化形式便是公共利益,或简称公益。于是,权利优先于善,还是善优先于权利的争论便便引申出又一更具体的争论:是个人利益优先于公共利益,还是公共利益优先于个人权利。自由主义者认为正义的原则是绝对的和普遍的,因而个人权利也是绝对的和普遍的,一个公正的社会必须遵循下列这一基本原则,即"不能为了普遍利益而牺牲个人权利"。自由主义者倡导"权利政治",他们的理论便被称为"权利的政治学"。社群主义者则相反,断定普遍的善始终优先于个人的权利,公共利益必须优先于私人利益,如果必需,国家为了社会的公共利益,可以牺牲个人的私人利益。他们强调公共利益压倒一切的重要性,其理论因而被称为"公益政治学"。"权利政治学"与"公益政治学"之争,具有极为深刻的理论意义和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首先,自由主义者主张尽可能地限制政治生活的范围,同时扩大个人私人生活的范围。在他们看来,政治进步的过程就是国家范围日益缩小,而公民自由活动不断扩大的过程。所以他们反对大政府,主张小政府,认为政治范围的扩大及大政府的存在是滋长极权政治的温壤。相反,社群主义者倡导扩大政治生活的范围。按照社群主义者的理解,一个政治社群如果是把推行公共利益作为已任的,它所提供的公共利益的范围越大,获益的人数或者同一个人获益的数量也越多,就越符合善良生活的要求。如果一个政治社群所提供的公共利益很少,或者公共利益的享受者寥寥,这样的社会纵使最公正,也不能算是一个良好社会。针对自由主义者关于扩大政治生活领域可能导致极权主义的指责,社群主义者回答说,极权主义的根源不在于此,而恰恰在于对政治领域的限制。其次,自由主义者主张,个人应当享有最大限度的自由,哪怕在涉及到政治参与时也一样,国家不能强迫个人参与政治。他们认为个人是否参与政治是个人的自由选择,积极动员个人政治参与的结果可能是对个人自由的限制。与此不同,社群主义者倡导个人积极参与社会的公共生活。他们主张扩展政治参与有两个主要依据。一是认为,只有通过积极的政治参与,个人的权利才能得到最充分的实现。他们从实质上把政治权利界定为个人参与政治决策的权利,因而把个人广泛的政治参与当作是民主政治的基础。华尔采和米勒都强调指出,最基本的个人权利不是别的,而正是个人的成员资格和公民资格,没有积极的政治参与,这种成员资格或公民资格就不能真正实现,从而个人的权利也就不能充分实现。二是认为,使人们脱离公共争论和公共活动就为专制独裁创造了基本的条件,没有公民积极而广泛的政治参与,就谈不上真正的民主政治。因此,个人积极的政治参与是防止专制集权的根本途径。自由主义者认为,国家对关于个人的事务上,应当尽可能消极,尤其不能倡导为了公共利益而损害利益。诺齐克就声称,不应当为了任何一般的善的理念而置权利于不顾;促进或维持任何善良生活的理念都不是政府的事务。他举例说,如果国家相信平等是好的,应扩展到更大的生活范围,国家根据这一信仰对公民课税,那么,国家就违犯了公民的自由权利。这些权利优先于任何其它普遍的善,因而,这样的税收法案与强制劳动系出同一标准,它们都是不道德的。相反,社群主义者则大胆地主张包括政府在内的各种政治社群应当在保护和促进公民的公共利益方面更加有所作为,甚至为了社群的普遍利益可以不惜牺牲个人的利益。例如,桑德尔指出,在当前的全球资本主义时代,资本纷纷从劳动力和原材料价格昂贵的发达国家流向价格低廉的发展中国家,从而在资本流出地导致失业率上升,直接影响到发达国家资本流出地人民生活的下降。针对这种现实情况,他就坚决主张政府采取强硬措施阻止资本的自由流动。他建议:国家应当颁法律,规定工厂的停产,以保护社群不 受资本流动和突然的工业变迁而带来的破坏性后果。又以禁止色情活动为例,社群主义者认为色情有伤风化,并有害于其维护社群的良好价值,所以比自由主义者更积极主张禁止色情书店。自由主义者担心这样的政策会在社群标准的名义下开启不容忍的先河。对此,社群主义者的回答是,不容忍恰恰最经常地发生在那些生活方式不确定、根基不稳固和传统未形成的地方。因此,他们敦促恢复那些隐含在传统中但在现时代正在消失的公民的共和能力。自由主义者强调公民的消极权利,主张限制国家的权力,从而增进个人的利益。自由主义的命题在下述意义上是正确的:国家做了不应该做的事,如侵犯个人的思想、学术、言论、信仰和生活等自由,擅自干涉私人的生产、经营、研究、结社、婚姻等等,那就是践踏人权。对这样的"强国家",就应当限制其职能,通过其不作为而增进公民的利益。而社群主义的价值则在于:国家没有做应该做的事情,如没有使其人民享受最低的教育、没有救济垂危中的个人,也是对人权的践踏。对这样的"弱国家",就应当加强其职能,通过其积极作为来增进公民的个人利益。当然,"强国家"或"弱国家"只是一种便于分析的逻辑划分。在现实生活中,一个国家总是既有"强国家"的一面,又在"弱国家"的一面。也就是说,在某些领域,国家可能做得太多以致有越权行为;而在另一些领域,国家可能做得太少以致有失职行为。自由主义的"弱国家"与社群主义的"强国家"两者都可能增进个人利益,但同样也都可能损害公民的个人利益。在这方面,自由主义的最大危险是,过分强调国家的消极无为,可能导致公共秩序的混乱、贫富差别的悬殊、生态环境的恶化、社会安全的缺乏和国家防卫能力的减弱等。社群主义强调公益政治所潜藏的危险主要来自它关于善优先于权利的命题。这一命题的逻辑意义就是,国家和其他政治社群具有两种功能,一是它有强迫个人从善的权力,二是它有强迫个人不从恶的权力,其中第一种强迫个人从善的权力优先于第二种强迫个人不从恶的权力。通俗而简单地说就是,国家等政治社群为了普遍的善可以牺牲个人利益。这里的危险性就在于,对善的理解是因人而极不相同的,一些人认为善的东西,另一些人可能不认为是善,甚至认为是恶,反之亦然。当大权在握的政领袖所理解的善与绝大多数公民所理解的善不一致时,这种善就是一种伪善。在这样情况下奉行"强迫从善优先于强迫不从恶"的原则,必然导致极权政治和专制独裁,这样的教训在人类历史上不胜枚举。在这一点上,记住自由主义者对社群主义者的反驳和警告对人们来说,将大有益处。这一警告就是,强调普遍的善对个人权利的绝对优先性,始终存在着极权主义的危险。自由主义和社群主义在个人权利与公共利益问题上的争论还在继续,很难说谁是赢家谁是输家。任何严肃的学术讨论和学术争鸣,失去的只是偏见和不足,得到的却是理论的改善和进步。从这个意义上说,谁都不是输家,双方都是赢家。因为正如许多评论者不约而同地认为的那样,每一方都从辩论中获得了益处,真正的赢家是整个政治哲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