猎头公司的企业伦理


  所谓企业伦理指的是企业的道德行为规范。企业的运行除了符合法律规范,即符合法律要求的“作为”和“不作为”之外,还必须符合社会习惯意识的道德规范,这就是“法治”和“德治”。 

  对一家猎头公司而言,企业伦理显得比一般的其他企业更加重要。企业委托猎头公司招聘人员的风险(劳动力商品的采购)将远大于企业采购其他商品的风险,别的商品采购后的风险(如次品等)能以价值来衡量,而劳动力商品的采购失误会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并且往往是无价的。因此,猎头公司的职业道德历来为许多专家所关注。 

猎头公司的企业伦理应从几个方面来规范: 

  一是信息提供的真实性。即对企业和候选人任何一方均不可采用“欺骗”的方法,更不可“坑、蒙、拐”。但现实中这种情况很容易发生。因为猎头公司向企业提供的候选人往往不能完全满足要求,企业也不可能对候选人的所有情况都了解,而候选人呢,也可能不谙企业的内幕和实情,因此,猎头公司不管出于何种目的,均能很容易地把其中的一方“蒙进”、“诳骗”。当然这样做的后果是十分严重的,劳资双方成为输家和牺牲品,唯有猎头公司成为暂时的赢家(收到中介费),但从长远来看也是输家。因为猎头公司就此失去了赖于生存的基石——信誉。 

  其次是操作过程中的规范程序。人才,尤其是大部分委托猎头公司“猎取”的人才,他们或多或少是商业秘密的载体。而猎头公司在其行为过程中或多或少地扮演了“盗密者”的角色。正因为如此,猎头公司在运作过程中更强调程序规范,即不能超出其行为准则而一味迎合客户,如在从一家机构中“挖人”的同时,应在规范许可的范围内作为,一旦超越,极有可能构成对某一机构的侵权。虽然这种侵权是间接的,但危害往往也是很大的。再如不少猎头公司以向求职者收费作为主要经济来源,很少或基本上不向企业收取,这使求职者这一弱势群体更弱。 

  其三是强调专业化水准。随着猎头公司数量的增多,必然使竞争激烈,其结果是优胜劣汰。但竞争的前期可能良莠并存。对任何一家希望在竞争中不败的猎头公司而言,提升专业水准显得尤为必要,这也是猎头公司企业伦理中十分关键的。 

  随着企业要求和水准的提高,猎头公司必然会把企业伦理放到十分重要的位置。

转载自:《人才市场报》